明代的南京城,在清代习惯上称之为江宁省城,为江南省的省会,同时也是江宁府的府城,其附郭县为江宁、上元两县,今天的南京市辖区,大致相当于清代江宁府的辖区。
清代江宁城的布局大致沿袭了明南京城的旧有模式,即城南为居住、商业区,城北为军事、文教区。与明代有所不同的是,清代将明皇城改建为满城,使城东由政治区转变为军事区域。
清代江宁城的主要街区与大部分人口集中分布在城南部,特别是大中桥至石城门一线以南的区域。
江宁城内设置有省、道、府、县等各级地方行政机构,并驻扎着八旗、绿营军队,建有大量文武官署。总督署及绿营武将衙署多集中于城中部,布政司、府、县衙署则主要位于城南人口稠密地区。
在城市管理方面,县级机构以下,设有坊厢、保甲等基层社会组织,起着征派赋役、维持治安的作用。清代前期,江宁城内的保甲组织一度松弛,至乾隆年间才进行较严格的编查。
清代江宁府及上元、江宁两县的职官数量十分有限,在管理纷繁复杂的城市事务时,常显得捉襟见肘。以维持治安为例,江宁城内的巡查、捕盗事宜由江宁城守营、江宁府南捕通判、北捕通判、上元知县、江宁知县等具体负责。
而按清代官制,南、北捕通判均无经制属员,上、江两知县属下也仅设县丞一名、典史一名。各衙门的具体事务实际上大多由国家经制之外的胥吏、差役等完成。
雍正年间,江宁当局即曾在城内街巷“添设栅栏,责成居民轮流看守”。胥吏和差役“不是国家的正式工作人员,不享受俸禄和升迁待遇,也不接受严格的考核。虽然他们只是从百姓中佥派或雇募的役,但其行为却代表官府。
这种非官非民的模糊身份,使他们不能受到国家机器内制度的约束,也不可能受到来自百姓的监督,因为他们的半官方身份使他们凌驾于百姓之上”。
除人员方面的困扰外,清代城市管理还面临着经费短缺的问题,地方府县征收的赋税大多送往中央,地方存留甚少。经费的不足,使地方政府难以进行大规模的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,在文化教育、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投入也十分有限。为应付各项公共事业的巨大开支,地方官往往要另寻财源。
如嘉庆二十五年(1820),当局鉴于“江宁省城钟山、尊经两书院及普济堂,岁支经费每形短绌,必须宽筹息本,俾寒士贫黎藉资教养。又有冲途道路桥梁均有坍缺,应修及虽经估修尚有例价不敷,难以告成之工”。
遂将罚没入官的银两8万两贮存江宁藩库,“即赏充省城书院、普济堂不敷经费及修补冲途道路桥梁工用”。
提高河水的冲刷能力,也是治理秦淮河污染的一个方法。1882年冬,总督左宗棠第一次在通济门外安装一座石闸,目的在于束水人城,确保冬天或者旱季秦淮河道的水量,“使城中之居浊流者,一变而为共挹清流”。
不过,城外百姓对此则是怨声载道。战后初期,还进行过不少小规模的水利建设,但多为河道局部疏浚、修建涵洞水闸等工程。城外如水西门外河、仪风门外河、上新河、三汊河、北河口河道、大胜关新河等等,也曾先后得到过整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