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钓鱼岛是中国的!中国钓鱼岛官方网站地址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8-03-16 22:46:07  阅读:5757+ 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姜文

12月30日,中国钓鱼岛专题网站正式上线开通。钓鱼岛官网由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主办,网站先行开通了中文版,随后还将开通英、日、法、德、西、俄、阿等其他文字版本。钓鱼岛官网包含了基本立场、自然环境、历史依据、文献资料、法律文件、视频资料、新闻动态和论文著作等板块,另外还发布了一系列历史文献和法律文件,有力地证明,无论从历史还是法理的角度来看,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,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。

■中国钓鱼岛官网网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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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中国钓鱼岛立场:

●从本立场1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。无论从历史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,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都是中国的固有领土,中国对其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。

●在日本人所谓“发现”钓鱼岛之前,中国已经对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实施了长达数百年的管辖。日本在1895年利用甲午战争,通过秘密方式将钓鱼岛“编入”其版图,并依据所谓“先占”原则将钓鱼岛作为“无主地”主张主权。日本此举严重违背国际法领土取得的相关规则,是侵占中国领土的非法行为,不具有国际法效力。

●通过1895年不平等的《马关条约》,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作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一同割让给日本。二战后,根据《开罗宣言》、《波茨坦公告》、《日本投降书》等法律文件,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回归中国。1952年以后美国擅自扩大所谓的“托管”范围,非法将中国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纳入其中。1972年,美国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“施政权”“归还”日本。美国与日本私相授受中国领土的行为,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,中国坚决反对。

●无论日本对钓鱼岛采取何种单方面举措,都不能改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属于中国的事实。中国政府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决心和意志坚定不移,捍卫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决心毫不动摇。我们有信心、有能力挫败日本对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理的践踏行为,维护地区的和平与秩序。

■中国钓鱼岛重要历史数据

●《顺风相送》

1403年,《顺风相送》成书于明朝初期,书中明确记载了钓鱼岛。永乐年间(1403─1424),中国官员根据下西洋的航海实践,累次校正古本传抄。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鲍德林图书馆(Bodleian Library)的《顺风相送》,是明代万历年间的传抄本。该书记载了中国海上航线及途经岛屿,其中明确记载了钓鱼屿(即钓鱼岛)、赤坎屿(即赤尾屿)等岛屿名称。这表明,早在十四、十五世纪中国就已经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。

●陈侃《使琉球录》

1534年(明嘉靖十三年),陈侃时任吏科左给事中,任册封琉球王国正使,奉命出使琉球。其所著《使琉球录》中记载,“过钓鱼屿,过黄毛屿,过赤屿,目不暇接……见古米山,乃属琉球者。夷人鼓舞于舟,喜达于家。”这段文字清楚表明,到古米山(即久米岛)才入琉球境内,钓鱼岛不属于琉球。

●郑舜功《日本一鉴》

1556年(明嘉靖三十五年),郑舜功受明朝政府派遣赴日本考察,撰写了《日本一鉴》。书中绘制的“沧海津镜”图中有钓鱼屿。

●郭汝霖、李际春《使琉球录》

1561年(明嘉靖四十年),郭汝霖时任刑科给事中,任册封琉球王国正使,奉命出使琉球;李际春时任行人司行人,任册封琉球王国副使,随郭汝霖同使琉球。郭汝霖、李际春共同编著《使琉球录》,其中“使事记”中记载,“润五月初一日过钓屿,初三日至赤屿焉。赤屿者,界琉球地方山也。再一日之风,即可望姑米山矣。”这段文字表明:赤屿(即赤尾屿)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。

●胡宗宪、郑若曾《筹海图编》

1561年(明嘉靖四十年),明朝驻防东南沿海的最高将领胡宗宪主持、地理学家郑若曾编纂的《筹海图编》一书标明了明朝海防管辖的沿海岛屿,其中卷一之《福建沿海山沙图》明确将钓鱼岛、黄尾屿、赤尾屿等岛屿编入其中,表明这些岛屿在明朝就已经纳入中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。

●萧崇业、谢杰《使琉球录》

1579年(明万历七年),萧崇业时任户科给事中,任册封琉球王国正使,奉命出使琉球;谢杰时任行人,任册封琉球王国副使,随萧崇业一同出使琉球。萧崇业、谢杰共同编著《使琉球录》,其中“使事纪”中记载,“三十日,过黄茅。闰五月初一日,过钓鱼屿。初三日,至赤屿焉。赤屿者,界琉球地界山也。再一日之风,即可望古米山矣。” 这段文字也清楚地表明:赤屿(即赤尾屿)是中国与琉球的分界。

●夏子阳《使琉球录》

1606年(明万历三十四年),夏子阳任册封琉球王国正使,奉命出使琉球。其所著《使琉球录》中记载,“午后,过钓鱼屿。次日,过黄尾屿。是夜,风急浪狂,舵牙连折”、“水离黑入沧,必是中国之界”。

历史证明,钓鱼岛是中国的,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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