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杀人者潜逃11年 隐姓埋名靠打零工为生终难逃法网

放大字体  缩小字体 2017-09-16 10:39:56  阅读:2469+ 作者:黄子华
    令狐某11年前发现妻子与同村一男子有染,持杀猪刀上门将那名男子砍死在家中,杀人后逃亡,后来被公安部在网上列为B级通缉犯。 1月28日晚,西安公安未央分局谭家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团结村武装设卡盘查时,发现一名喝过酒的男子言语行为异样,就把他带回所里进一步核实。

  谭家派出所民警一方面连夜再审,同时联系山西警方,整理15年来30多条当地命案信息,逐一核查比对。其中一条发生在2005年1月2日的命案信息引起警方注意。命案信息上显示嫌疑人是公安部网上追逃的B级通缉犯,虽然通缉令上的照片是黑白照片也比较模糊,但神态跟这名男子很相似。

  该男子最终承认这就是同一个人,自己11年前在老家也确实杀过人。

  据令狐某交代,逃亡这么多年,日子非常不好过,见到警察腿就发抖,一直隐姓埋名,靠打零工为生。这么多年没有离开过西安,也没有再成家,虽然很想孩子,但从不敢联系家人。如今被抓,令狐某显得有些如释重负。

    《刑法》第87条: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:1、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5年;2、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,经过10年;3、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,经过15年;4、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、死刑的,经过20年。如果20年后认为必要追诉的,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。

(责任编辑:Luffy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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